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认证范围之外的,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中国伊斯兰协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申办领事认证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目前,外交部领事司只直接受理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的民事类文书和各企业的商业类文书的领事认证。因私出国人员的民事类文书的领事认证请通过外交部授权的各外办或代办单位办理。
1、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在办理领事认证时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出国任务批件(或JW108表)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各企业在申办商业类文书的领事认证时应提供商业文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及本单位申办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企业申办民事类文书的领事认证,应通过外交部授权的各外办或代办单位办理。
(二)外籍人士申办中国领事认证
1、外籍人士申办中国领事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2、外籍人士可凭其国家驻华使馆照会或本人护照复印件直接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领事认证。如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可通过外交部授权的各外办或代办单位办理。
3、外籍人士申办收养中国儿童的公证书的领事认证,需提交公证书原件、驻华使馆照会、收养证明及其有效护照复印件。
(三)原则上,应由外交部领事司代办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请申办人在申办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前参照外交部官方网站中有关内容(《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按驻华使馆有关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