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122个缔约国(包括欧盟各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以及大多数“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公文书“出国”手续将大大简化。无需再递交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只需取得来源国主官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后即可在缔约国间流转,全流程时间节省95%。
无需缴纳驻华使领馆费用和代办费,流程费用节省70%。
外事办为外交部授权的拥有附加证明书签发权的单位,可以公证后直接在外事办完成认证。
《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